1、國家發改委頒布的《一般工(gong)業項目項目建議書編制大綱》;
2、《建設項目經(jing)濟評價(jia)方法與(yu)(yu)參數(第(di)三版)》,國(guo)家發展與(yu)(yu)改革委員會2006年審核批準施行;
3、《關于印發(fa)國家發(fa)展改革(ge)委核報國務院核準或審批的(de)固定資(zi)產投資(zi)項目(mu)目(mu)錄(試行)的(de)通知》(發(fa)改投資(zi)[2004]1927號);
4、《中華(hua)人民共和國(guo)節約能源法》(2008年4月1日實施);
5、《中(zhong)華(hua)人(ren)民共和國環境(jing)保護法》;
6、《建(jian)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》;
7、《投(tou)資項目(mu)可行性研究(jiu)指南(nan)》;
8、《產(chan)業結構調整指導目(mu)錄》(2011年本)2013年修改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