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(neng)源法》(1997年(nian)主(zhu)席令第90號公布 2007年(nian)主(zhu)席令第77號公布修(xiu)訂);
2、《國(guo)務院關于加強節能(neng)工作的決定》(國(guo)發〔2006〕28號);
3、《國家發改委固定資(zi)產(chan)投資(zi)項(xiang)目節能評估和審查(cha)暫(zan)行辦法》(國家發改委令第6號);
4、《固定資產(chan)投資項目節能評估(gu)和審查(cha)工作(zuo)指南》(國家節能中心2014年本);
5、《四(si)川省〈中華人民(min)(min)共和國節約(yue)能源法〉實(shi)施辦法》(由四(si)川省第十二屆人民(min)(min)代(dai)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2014年(nian)5月29日(ri)修訂(ding)通過,自2014年(nian)8月1日(ri)起施行);
6、《四川省固定資產投資項(xiang)目節能評(ping)估和審查實施(shi)暫行辦法》(川發改環資[2011]82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