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參會人員
技術(shu)評審主持單位(wei);各級水行(xing)政(zheng)主管部門代表;項目建設(she)單位(wei);方(fang)案編制單位(wei)(技術(shu)負(fu)責、報告起(qi)草、工程設(she)計(ji)、投資(zi)概算等方(fang)面人員參(can)加(jia))。
2、會議議程
(1)介紹參會人員(yuan),宣布評審(shen)組成員(yuan)名單(dan);
(2)建設單位介紹項(xiang)目及進展情況;
(3)編制單(dan)位(wei)匯報項目水保(bao)方案;
(4)專(zhuan)家和參會人員質詢(xun);
(5)現(xian)場查勘(kan)人員(yuan)介紹現(xian)場情況,專(zhuan)家及參會代表發表意(yi)見(jian);
(6)討論報告修改意見;
(7)專(zhuan)家組投(tou)票表(biao)決方案(an)是否(fou)通(tong)過技術評審;
(8)專家組形成(cheng)評審(shen)意(yi)見或修改意(yi)見。
3、匯報要求
(1)多媒體匯(hui)報(bao)。匯(hui)報(bao)要(yao)簡(jian)明扼要(yao)、重點突出,時間(jian)控(kong)制在15-20分鐘。
(2)借助圖片、錄像、圖紙等重點對項目工(gong)程、主體工(gong)程水土(tu)保持評價及存在問題、防治責(ze)任(ren)范(fan)圍、水土(tu)保持措施總體布局、典型設計等按照分區進行(xing)匯(hui)報(bao)。
(3)若屬分(fen)期(qi)建設項(xiang)目,要對前(qian)一期(qi)項(xiang)目水(shui)保方案實施(shi)情(qing)況及監測(ce)、監理落實情(qing)況進(jin)行匯(hui)報。
(4)若屬煤炭重組整(zheng)合(he)項目,要(yao)對被整(zheng)合(he)煤礦(kuang)的(de)基本情況(kuang)、排矸情況(kuang)、沉(chen)陷情況(kuang)、是否編制過水土保持(chi)方案及治理情況(kuang)、存在(zai)問題逐個進行(xing)說明;分區對整(zheng)合(he)后的(de)關停和利用情況(kuang)進行(xing)介紹。
5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技術評審不(bu)予通過
(1)編制(zhi)深度不夠;編制(zhi)思路不清、方案(an)前后矛盾;文(wen)字(zi)、數字(zi)、圖表等非技術性錯誤過多(duo)。
(2)項(xiang)目建(jian)設涉及水土保持(chi)情況(kuang)介(jie)紹不(bu)清(qing);防(fang)治責(ze)任范(fan)圍和防(fang)治措施設計有(you)重大缺漏項(xiang)。
(3)防(fang)治措施缺乏針對性、可操作性差或有重大安全隱患(huan)。